慈善组织公募权或将逐步放开
时间:2015年11月02日09:55 阅读:27591次 录入:wangbo据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 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专门法律,对于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草案共11章115条。
对于慈善活动的界定,草案采用了“大慈善”的概念。明确除了扶贫济困救灾之外,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事业,及“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活动”都属于慈善。草案对慈善组织的设立、内部管理、行为规范等也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草案规定,每年3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草案中受到业界关注的一大焦点是或将逐步放开公募权。目前除少数试点地区外,全国只有少数慈善组织具备公开募捐的资格。草案规定,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向特定对象进行非公开募捐。依法登记满两年、运作规范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民政部门经审查,没有发现其受到本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应当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同时,草案对于近年来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募捐也进行了相关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
草案明确,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为了充分发挥公益信托的作用,草案还专设一章对“慈善信托”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明确和完善。
草案对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作了专章规定,要求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开展募捐及接受捐赠情况、开展慈善项目情况等。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周期大于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的具体情况,公募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
草案还特别明确,慈善组织的财产管理使用可能有违法行为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询其银行等金融账户。而对假冒慈善名义骗取财产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返回光明网首页
[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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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王搏计划”:一项由甘肃农民纪实摄影家王搏老师发起的民间性质的西部贫困儿童助学行动,历经十余载,坚持不已。王搏老师通过自己的亲身走访和实地拍摄获取第一手的资料,并通过在各省市和高校举办影展的方式现场寻找资助人,通过“一对一”的方式使成千上万名贫苦的孩子得到社会好心人士的帮助。自2002年起,资助形式逐渐向网络化转变,为实现更广泛的宣传和更高效的管理。至2005年,我们的第一个网站资助孩子数目已突破300名。2005年春天,在北京大学就读的一些同学组织了资助行动的义工志愿者团体,并且重新制作了资助网站,希望通过我们大家的努力,使资助行动更好的发展。2007年9月,在已有项目的基础上,爱心·王搏计划与北京大学爱心社儿童组河北丰宁贫困学生资助项目合并重组,成立北京大学爱心社资助部,以便更广泛更高效地开展助学助教、图书募捐、实物捐助、心理辅导等活动。通过义工和资助人的民间自发力量,利用经济发达地区资源,帮助贫困地区及弱势群体改善基本生活条件和精神面貌。我们期待着您的帮助,我们也同样欢迎您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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